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生产厂区项目第一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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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项目概况
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于2001年委托长沙市环境科学研究院编制了环境影响报告书,并于同年10月获得了长沙县环境保护局出具的环评批复。与原有环评相比,项目已发生较大变化。目前项目已投资6000万元于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昌路5号建设有11条电雕生产线和3条布美兰(激光)生产线,根据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产业环保局要求,项目需进行现状评估。为进一步减少重金属对环境的影响,建设方拟对镀镍槽进行技术改造,将现有的两个镀镍槽技改为无氰碱性镀铜槽。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昌路5号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唐娟
联系电话:18711103080
电子邮箱:421735998@qq.com
三、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邮 编:410001
联系电话:0731-82835276
传 真:0731-82835270
联 系 人:陈工
电子邮箱:854928811@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准备阶段、正式工作阶段、编制报告阶段。主要工作内容:本次评价将通过资料收集、现场勘察、信息交流等方式,调查、收集项目周围的自然、社会和环境质量现状等资料;确定环境敏感点及保护目标,进行项目有关规划的符合性分析、工程分析环境质量现状调查与监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环境保护措施及可行性分析、达标排放与污染物总量控制,征求公众意见、给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众参与征询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本项目的信息来源、选址的看法及本地区环境质量现状的看法;
2、从环保角度出发,对于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如果反对,则提出主要的反对意见;
3、公众就项目建设对是否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保护的认识;
4、本项目建设可能对周围环境造成的影响及其意见或看法;
5、对本项目的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建议和具体要求等。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在公示期内,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和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公示单位: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
2018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