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凹印版辊生产技改项目第二次公示
1、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为减少第一类重金属对湘江流域的影响,本项目拟对现有镀镍生产工序进行改造,去除现有工程镀镍工序,改为碱性镀铜工序。此外,为进一步提高版辊文字、图案的清晰度,提高油墨转移速率,本项目拟在现有工程基础上增加一条激光直接雕刻生产线。技改后,本项目总建设有14条电雕生产线、3条激光生产线及2条电镀生产线。由于激光雕刻仅为中间工序,前期的镀铜工序设备、规模均不发生变化,因此激光直接雕刻生产线增加后项目产能不变,仍为生产凹印版辊60000支/年。
2、项目对环境造成的主要影响
(1)废水: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碱性镀铜和激光直接雕刻生产线产生的生产废水。
(2)废气:该工程大气污染源主要为铬酸雾、硫酸雾和氯化氢。
(3)本项目营运期间,噪声污染主要来源于电镀机配套风机,其噪声源强约为95dB(A)。
(4)固废:本项目营运后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电镀滤渣或沉渣、废滤芯以及危险化学品废包装材料。
3、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主要环保措施
(1)废水:项目产生的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置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要求后排入寿昌路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星沙污水处理中心进行处理。
(2)废气:本项目产生的硫酸雾和氯化氢经密闭吸风收集后依托现有一级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进行处置;铬酸雾经闭吸风收集后依托现有一级铬酸雾吸收塔+15m高排气筒排放进行处置。经处置后,铬酸雾、硫酸雾和氯化氢排放浓度预计满足《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1900-2008)表5标准要求。
(3)噪声:本项目新增噪声设备主要为电镀机机配套风机,其经合理布局、减振、定期检修等措施后,噪声厂界噪声预计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和4类标准,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项目产生的危险固废交由交由湖南瀚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该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不会对环境产生明显污染影响。
4、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平面布置基本合理;选址符合长沙市总体规划要求及环境功能区划要求,选址合理;按项目功能和规模,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当地的经济发展,有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产生的各种污染物经相应措施处理后能做到达标排放,产生的污染物对当地的环境影响不大。只要在本项目的建设中认真落实本环评中提出的各污染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考虑,建设项目在选定地址内实施是可行的。
5、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本次公众参与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地或与本项目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选址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和时间
本次公众参与采用向公众公示相关信息后,收集公众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形式,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通过以下联系方式,直接到建设单位、评价单位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供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及政府环境主管部门决策参考。
公示时间:自公布日起10个工作日。
7、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的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长沙精达印刷制版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经济技术开发区寿昌路5号
邮 编:410000
联 系 人:唐娟
联系电话:18711103080
电子邮箱:421735998@qq.com
(2)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湖南润美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长沙市芙蓉区紫薇路35号
邮 编:410001
联系电话:0731-82835276
传 真:0731-82835270
联 系 人:陈工
电子邮箱:854928811@qq.com